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郑州市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8-31 15:57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郑州市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jjsgc@163.com(市发展改革委)

                   zzsyjfzzx@126.com(市教育局)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0号6号楼502室(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中原西路40号212室(市教育局)

邮编:450007

3.电话:0371-67189772(市发展改革委)

            0371-67439988(市教育局)

4.传真:0371-67971797

5.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关于规范郑州市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对《关于规范郑州市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9月底,收到意见和建议共86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82条(电话34条、邮箱反馈情况邮箱41条、网站留言板7条、信件0条)、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4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经研究论证,采纳6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公示制度,明确实行区域等。其中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例如不得跨学期收费、“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等意见建议,都予以重点研究和采纳。
其它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部分意见属于反映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问题,二是部分意见的内容只是简单表达是否同意调整收费标准,未描述具体操作性建议;三是部分意见内容属于咨询个别幼儿园入园政策、建议增加公办园数量等,与本次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方面征求意见关联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