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5-05-28 17:37: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在各县(市、区)和有关职业学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92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培养中职生自主学习能力的研究》等34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4项。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是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承担项目的职业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研究与实践,确保高质量完成立项项目的研究任务。
    二、切实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批准立项情况通知项目承担学校和项目主持人,并督促其认真实施。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项目主持人要按照立项申请书中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内容开展研究或实践,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提高项目的水平和效益。
    三、按时完成立项项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按时结项。各立项项目主持人要有计划地开展课题研究,做好中期研究报告,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我局将对所有重点项目进行中期督查,并在结项时组织答辩。在结项时,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同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一般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所有正式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标注“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字样(含题名)。已发表或被采用的论文、教材、课件、软件、教案等只能作为研究成果的辅助材料,不能作为主体研究成果。其研究成果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对于无故不能按时结项或成果质量不高的项目,我局将予以通报,项目主持人将取消下一年的立项资格。


    附件:2015年度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一览表.doc

 

                                                                     2015年5月25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