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8-11-01 13:21:04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方案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优秀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是郑州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综合性国家级重点公办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河南省中职学校数字化校园试点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河南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六)男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简介、数量与资格条件

1.招聘教师 4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会计教师1名,经济法教师1名,广播电视编导教师1名。

2.岗位简介

(1)语文教师需从事语文专业教学、研究、班级管理等工作;

(2)会计教师需从事会计专业教学、研究、班级管理等工作;

(3)经济法教师需从事经济法专业教学、研究、班级管理等工作;

(4)广播电视编导教师需从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教学、研究、班级管理等工作。
      3.具体资格条件

(1)语文岗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会计、经济法、广播电视编导岗位报名考试时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但入职两年内必须考取相关中专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2)在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从事相应专业教学经历一年及以上的在职教师(如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一年)。

(3)语文岗位教师需要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会计岗位教师需要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经济法岗位教师需要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生,广播电视编导岗位教师需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9日9:00—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报考人员本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现场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个人简历2份。

6.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7.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出具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及教学经历证明1份。

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资格审查

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学校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对照岗位及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郑州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教育局、学校等网站公示。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学校或郑州市教育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公告后的电话。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根据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面试及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批分组的方式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考生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每个岗位实际领取准考证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能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教育局、学校等网站进行公告。

2.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形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专业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该岗位进入技能测试考生因弃权只剩一名考生时,该考生技能测试分数须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按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2.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郑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学校、郑州市教育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郑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监督实施。郑州市教育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71—67185831    0371—66962327    0371—67639872

咨询电话:0371--67624132    0371--67668795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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