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师训处  时间:2018-06-14 18:28:59  

各县(市、区)教育局,郑州市实验幼儿园、郑州市教工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幼儿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进一步弘扬我市优良师德师风,激励广大幼儿园教师做“四有好老师”,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进一步查找我市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源,逐步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我市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工作水平。

三、检查时间

2018年6月13-25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督导的范围为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五、检查内容

师德师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幼儿园师德师风检查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考评等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师德的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部署,职责明确,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对检查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此次检查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活动,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站在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积累已久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着力提升幼儿园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扭转和改善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群体的偏见,提高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和教师的满意度。

(二)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检查要覆盖到各县(市、区)内的每一所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检查要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回避和隐瞒,切实发挥好专项检查对师德师风的提升作用。

郑州市实验幼儿园和郑州市教工幼儿园由郑州市教育局进行检查。

(三)各县(市、区)和市属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学习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和我市2015年出台的《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幼儿园负责人要带领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将师德规定不折不扣地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使每一位教职工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格自律。

(四)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将检查活动总体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于6月27日前上报至郑州市教育局师训处。检查总结要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zzshixunchu@163.com。民办幼儿园部分的总结要上报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zzedumbc@126.com。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师训处:孔令婕 联系电话:66962196

        民办处:陈若恒 联系电话:6695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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