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2017年郑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1-31 10:39:00  


(1)问:2017年郑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实施办法》(教体卫艺〔2008〕687号)和河南省《关于规范我省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收费问题的通知》(教财〔2009〕47 号)以及郑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郑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郑教体卫艺〔2017〕15号)等相关文件开展体检工作。

(2)问:2017年郑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答: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区内的市管民办学校和河南省实验中学、河南省第二实验中学由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体检。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安排本县(市、区)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和地处县(市)的市管民办学校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3)问:对承担2017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有哪些要求?

答:1.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政府举办的公立性医疗机构;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必须报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将确定的学生健康体检医疗机构报郑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站备案;

2. 能独立开展学生健康检查工作;

3. 能对学生健康检查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

4. 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足够的学生健康检查场所、工作条件和必备的合格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

5.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4)问:对参加2017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人员有什么要求?

1. 由承担学生体检的医疗机构负责组建体检队。体检队岗位设置合理,管理职责明确;

2. 有足够的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每个体检项目不得少于1人(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

3. 体检人员具有与学生健康检查工作和学生常见病防治有关的知识和经验;

4. 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熟悉本专业业务, 技术人员的专业与学生健康检查的项目相符合;

5. 内科、外科、口腔科、眼科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体检医师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从事学生健康检查总人数的30%。

(5)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项目都有哪些?

答:首先进行病史询问,然后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有:

1. 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 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 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 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 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 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 实验室检查:

①结核菌素试验*;

②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注:“*”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寄宿制新生入学时增加体检项目。

(6)问:2017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是多少?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按照支出标准和实际参加体检的学生人数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并按照公用经费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支出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厅教体卫艺[2008]687号文件规定,城市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20元,其它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0元;农村(含县镇)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年18元,其它年级学生每生每年8元。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教财[2009]47号文件规定,城市学校每生每年10元;农村(含县镇)学校每年每生8元。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增加的实验室检查项目:结核菌素实验每生10元;寄宿制新生谷丙转氨酶检查每生4元、胆红素检查每生4元。

(7)问:学生的体检结果怎么处理的?

答:郑州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数据,统一使用《河南省学生健康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上报、分析统计。

(8)问:学生的体检结果怎么反馈?

答: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以区域汇总报告单形式向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生体检信息由校医负责录入,并上报到《河南省学生健康体检管理系统》进行分析反馈。

(9)问:健康检查报告单的反馈时限是多久?

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区域汇总报告单于检查后2个月内反馈给教育行政部门。


(10)问:如何在体检过程中确保学生的信息安全?

答:市教育局要求各体检机构在学生体检中,不得采集除学生体检必要信息以外的其它学生信息,对于健康体检必要的学生信息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承担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签订“学生信息安全保密协定”,参与学生健康体检的工作人员要签订“学生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