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各开发区教育局设立招生考试办公室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5-08 17:27:43  

 一、背景

    目前,市招办下辖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和中牟县11个县(市、区)招办。我市现行的招生考试组织管理模式为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辖区内招生考试工作。同时,由市内各区招办分别负责我市郑东新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航空港区的招生考试工作。随着郑州各开发区内学校的建立和考试应考人数的增加,这种模式已不能适应和承担我市国家教育考试任务。

    二、成立原因

    (一)城市框架拉大增大组考难度

    郑州作为省会城市,多年来人口净流入量持续增长,城市经济发展迅猛,城市框架不断拉大,目前各开发区内学校已陆续出现参加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高招考试等,考生人数也在持续增加。但各开发区教育局没有设立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各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还要依托其他县区来组织,不仅不便于当地招生考试管理工作,更增加了全市考试的组织管理难度。

    (二)考生跨区考试问题突出

    因开发区没有招办,开发区内学校需要参加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要组织辖区学校学生跨区去参加考试。不仅给学校教学管理带来压力,学生安全工作也存在隐患。

    (三)试卷安全管理存在隐患

    目前市内各类考试考点试卷均存放在市招办保密室。各开发区因建设规划均距市招办路途遥远,试卷领取长途奔波,有的考点甚至早上不到5点就出发领卷。因城市道路拥堵问题,试卷在路上的安全性和及时性存在极大隐患,一旦试卷安全或试卷到达考点时间出现问题,就是严重的考试失误事件,必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影响郑州的国家中心城市形象。若各开发区设立招办,就可设立试卷保密室,考点直接在本辖区领取试卷,最大限度减少试卷在运输环节的不稳定因素。

    (四)考试组织交叉管理现象严重

    因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和航空港区等教育局中没有设立区级招办。多年以来,上述四个区域内国家教育类考试任务分别由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和新郑市等县、区级招办承担。以高考为例,高新区的高考考生组织由中原区招办负责,但考点设立在高新区,而考试组织涉及的公安、卫生、保密、无线电等部门属于高新区,中原区招办无法协调,常常造成在考试组织管理上的难题,其他开发区也存在类似问题。这种情况的存在,一方面造成考试组织管理不协调,另一方面也增加承担任务的县区招办的组考压力和难度。

    三、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十项“招生管理职责”中明确规定:“各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成立本级招委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委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招委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委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各级招生办公室应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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