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03号)。
二、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可面向市区招生。
三、招生对象
具有郑州市区小学正式学籍或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外就读、有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19日。
(二)报名方法。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平台(rxfw.zzedu.net.cn)进行报名。
(三)志愿选择。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范围,自主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四)信息查看。报名结束后,学生及其家长可在入学平台查看学生本人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信息。
郑州市区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五、招生方式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局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六、录取与审批
6月30日至7月1日,招生学校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7月2日至7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进行补录。
7月8日,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录取名单,经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审批后履行录取手续。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坚持学籍管理“谁录取,谁注册”。
7月9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结束。
网站地图
©2001 - 现在 主办单位:郑州市教育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40号
邮政编码:450007
严禁上传或处理涉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