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招办再次严明纪律:严禁虚假宣传,严禁提前招揽生源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8-06-06 14:59:00  

6月1日,郑州市中招办正式发布2018年郑州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政策,同时严明小升初招生纪律。与此同时,郑州市区民办初中校长签订诚信招生承诺书。

为维护2018年郑州市区小升初正常的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郑州市中招办再次严明纪律:

1. 严禁通过任何形式提前组织学生提交报名信息,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参加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的教育展、咨询会等活动。

2. 严禁民办初中以各种形式向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作出“入学承诺”。

3. 严禁在招生公告中出现“升学率”、“升学成绩”等内容。

4.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中共郑州市纪委、郑州市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371-67639119。


链接:

郑州市市区民办初中学校诚信招生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8〕233号)的精神,依法办学,诚信招生,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我们共同郑重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 自公约签字之日起,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增强执行法律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6月5日前,学校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操作性强的2018年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预演。

二、 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办学。不擅自改变学校的名称、地点和类别,不擅自设立分校和教学区。学校名称、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开。

三、 严格统一在6月13日—15日原则上接受有市内九区小学学籍或户籍,有综合素质报告手册的小学毕业生自愿报名,不私自提前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登记。

四、 如招生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严格统一在6月30日上午9:00—11:00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小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和小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两项内容,并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为主导。过程性评价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为主;小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体系侧重于“品德发展水平、科学素养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五个方面,评价材料的选取和评价工具的选择呈现生活化、情景化,注重考察高品质思维能力,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评价要符合小学生认知水平,不出现“奥数”内容,不把“奥数”与升学挂钩。综合素质评价为一次性评价,不多次组织进行。

五、 各民办初中学校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束后,7月6日—7日通知到每一位预录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学生和学生家长接到通知三天内到招生学校办理交费入学相关手续。

六、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不超计划组织招生,不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不通过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七、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招生广告备案制度,招生广告内容真实可靠,无误导、虚假和欺诈行为,不诋毁其他学校。

八、 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学生要求退费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合理给予办理。

九、 采取各种措施,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三公开”:在招生开始前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办法。学校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和信息。

十、 在招生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维稳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态度不简单生硬,而是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扰乱社会治安、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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