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专业学校:
为适应新常态下民办学校发展及管理态势,践行“做有未来的教育”发展理念,提升民办学校心理教师及档案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举办2016年度民办学校心理教师和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升心理教师及档案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学校管理上台阶,推动郑州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培训对象、人数及组织方式
全市各民办中小学、民办中专每所学校推荐心理教师和档案管理人员各1名,共2名。
本次培训分为心理教师培训班和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两个培训班同时开展培训,每班人数200人,共400人。
三、培训承办单位
郑州市师范学院
四、培训时间及内容
拟定于2016年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两个培训班培训内容分别为心理教育和档案管理相关知识。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筹划,积极推荐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各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照培训日程安排,按时参加学习、讲座和讨论,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会;培训期间,请各自保护好财产并注意交通、人身安全。
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信息报送至(邮箱:zzgxb@126.com)
联系人:樊应选(郑州师范学院) 联系电话:65502596;68888528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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