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春季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7-03-13 09:45: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市属高校: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坚决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郑州市教育局平安建设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检查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7213日至219日。

(二)检查督查阶段:2017220日至224日。   

二、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组织建设和安全制度。看学校安全组织组建情况;安全责任制、安全例会和日常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情况;重点场所(库室)是否有配套管理制度。

(二)建筑设施。看主体建筑是否有消防验收手续,墙体有无裂缝和瓷片脱落,楼梯扶手、走廊栏杆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防盗窗是否留有逃生口,电梯是否有当年的检验合格证等。

(三)防暴恐工作。看学校是否有防暴恐工作预案,防暴恐工作人员分工是否合理;校园大门口是否设有防冲撞、隔离设施,安保器械是否齐全,性能是否良好;保安数量、年龄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能否做到学生在校时段双人值班,保安员对岗位职责掌握情况,是否熟悉配备器械的种类和性能;大门口对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是否正规,巡查制度落实是否坚持经常。

(四)消防安全工作。看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场所是否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足量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走廊、楼梯口、易发生危险地方是否设置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和警示标志;操作间抽油烟机是否定期清理、保持干净,使用燃料是否符合标准;用电场所的线路是规范,线路有无老化,各种电器接线是否安全,公共停车棚的搭建与管理是否科学,门卫室、教职员工宿舍是否存在私拉乱扯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

(五)技防建设情况。大门口是否安装一键报警系统;学校监控是否做到全覆盖,技术故障排除是否及时;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藏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在安装视频监控的基础上是否安装入侵报警装置;高大主体建筑是否有避雷设施等。 

(六)应急疏散演练。重点检查中小学生、幼儿在地震、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的疏散情况。包括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的制订、日常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与实施。

(七)危险化学品管理。着重检查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保管、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八)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主要察看校园周边交通、建筑、商铺等是否对学校构成安全隐患,学校是否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治理。

(九)安全教育和安全档案管理。看各单位利用安全教育平台落实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各类安全档案(2016年下半年)是否建立,内容记录是否及时、详实,是否进行分项归类整理。     

三、检查督查方式方法    

(一)检查督查方式    

教育局抽调部分局直属学校(单位)副校长、负责人,组成7个安全检查组(见附件1),由局领导带队,机关部分业务处室负责人任联络员,对局直属学校(单位)进行普查。县(市、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检查,市教育局对县(市、区)学校的督查另行安排。

(二)检查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组全面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对照明细,实地检查。对照《校园安全检查明细表》(见附件2)实地察看。

()下发整改通知书。检查组在检查完每一所学校(单位)后,都应当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见附件3),列出需要整改的内容并注明承诺的完成整改期限。通知书复印后一式两份,学校和教育局各存一份。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各类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部署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并明确责任,完善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二)统筹安排,组织自查。各单位要在开学初期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以对上负责、对本级负责的态度,组织人力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切实消除各种隐患。 

(三)严密组织,认真检查。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务实深入,严密组织,认真检查,切实通过检查,帮助学校发现和纠正一些问题,有效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水平。

市属各高校的安全检查工作由葛飞副局长带领高教处组织实施。市属民办各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由张少亮委员带领民办教育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结束后分别进行情况汇总汇报。

附件:校园安全检查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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