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民办学校:
现将郑州市民办教育有关统计表格下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按表中内容认真填写,客观真实地反映学校的实际情况,并于2017年12月16日前将表格报送郑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处(530)房间。
填写说明:
1、 市管各民办学校按照自己的办学层次填写附件1一个表格;同一学校不同学历层次的学生数、教师数,应分别按其层次进行填写;其他数字统一填写在本学校的最高层次之列。
2、 各县(市、区)教育局需填写附件1、附件2,两个表格。上报最终统计情况时,需上报三项内容:①2个附件表格;②辖区内所管理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及幼儿园)名单;③辖区与2016年相比新增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及幼儿园)名单和撤消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及幼儿园)名单。
3、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本辖区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进行统计,辖区内的民办高校及民办高校的中专班不列入本辖区的统计范围。
4、 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将本县(市、区)管理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一并列入本县(市、区)的统计范围。
(联系人:陈若恒 电话:66951188)
民办教育管理处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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