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暨开展安全
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教办基一〔2017〕202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中安全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校园安全自查,自查工作要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相结合。
二、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如今天气转暖,中小学生单独骑车上下学情况增多。各学校要对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平衡车、独轮车,搭载电动车、摩托车,过马路玩手机、打闹等行为开展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同时通过各种渠道督促家长关注并监督子女依法骑行行为,切实履行监护人监督管理职责并以身作则引导规范使用交通工具、遵守交通规则。
三、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本次自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学校进行抽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郑州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学校自查情况和校园建筑不达标学校数统计表(附件)加盖公章于4月20日前报郑州市教育局安保处,电子稿发至邮箱:anbaochu0371@163.com;市属各民办学校交郑州市教育局民办处,电子稿发至邮箱:zzedumbc@126.com。
2017年4月5日
(安保处联系人:王 楠 联系电话:67962881
民办处联系人:陈若恒 联系电话:6695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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