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评选2017—2018学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办法
(一)各学校按照德、智、体三方面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的基础上评选。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将评选结果报郑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批。
(三)县(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分配名额将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郑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批。县(市、区)教育局报送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是县(市、区)级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
(四)毕业班和非毕业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二、 评选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评选比例: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6‰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毕业班和非毕业班总人数,按比例对所辖地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阶段教育)分配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三、 评选条件
(一)德育方面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
则(2015年修订)》《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
(二)智育方面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门功课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
(三)体育方面
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
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四、 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于4月2日前,完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并将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电子稿)填好后,报郑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电子稿发送至zz66968543@163.com,逾期按弃权处理。
五、 奖励办法
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郑州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代市教育局表彰。
2018年3月19日
(联系人:王建中联系电话:66968543 邮箱:zz669685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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