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5-06-03 16:52:00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进一步促进郑州市中职学校就业指导工作,表彰先进,加强队伍建设,做好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就业指导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5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县(市、区)教体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上述各单位在职在岗就业指导工作人员。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教育教学方向。

    2.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就业指导工作在学校之间有一定影响,成绩突出。

    3.积极配合郑州市教育局及成人教研室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

    4.能够结合就业指导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各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学生就业率、对口率不低于郑州市就业水平,就业指导工作在当地有一定影响。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从事就业指导工作三年以上,注重就业指导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市教育局或成人教研室组织的就业指导培训。

    3.刻苦钻研业务,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探索,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实践经验丰富,在就业指导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评选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评选表彰程序:各县(市、区)教体局初评,按要求向郑州市成人教育教研室推荐;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按要求直接报送郑州市成人教育教研室,最后由郑州市成人教育教研室进行审核、评审、表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表彰范围、评选条件、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不准走过场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先资格。

    2.报送材料:申报先进单位需报先进材料一式2份,并填写《郑州市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一式2份。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郑州市就业指导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稿,电子稿发送到2691992856@qq.com

    3.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应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郑州市成人教育教研室(新郑路175号)。

联系人:郝美存   联系电话:66313726

 

附件:1.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doc     

      2. 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3.2015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郑州市成人教育教研室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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