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5〕403号)要求,现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成长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2015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认真做好“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不断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市中职师资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相关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置市级管理员、县(市)级管理员、校级管理员三级管理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审核、公示等工作内容,切实把“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做实做好。
三、为加强“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填报《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管理员信息表》(附件2),请将电子稿于6月15日前报市中职师资发展中心,并电话确认。
四、在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可咨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或市中职师资发展中心。
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
2.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管理员信息表.doc
(联系人:王建中 电话:66968543,于晓龙 电话:86103209,电子邮箱:363795847@qq.com)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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