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质量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5-06-15 12:01:00  

郑质监联发〔2015〕2号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质量教育的通知》精神,2013年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生质量教育活动,通过两年的考核验收,共命名了21个质量教育示范学校和10个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进一步开展好中小学生质量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质量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创建“郑州市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活动。 

  根据《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郑质监联发﹝2013﹞1号 )的要求,选取设施完善,内容适宜,适合各年龄阶段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需求的质量教育基地。

  (二)大力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质监部门在示范学校设立“质量课堂”,会同教育部门帮学生“请进来”。安排质量专家向中小学生普及质量法律法规,讲解产品质量知识、产品安全常识及防止不安全产品伤害的简单技能,使中小学生了解质量相关知识,理解计量、标准化和品牌在企业生产和经营中的作用,懂得质量创新是保障品牌具有竞争力的道理,从而帮助中小学生树立起正确的质量观念、品牌观念和做事认真负责的精神状态。同时,借助“小手拉大手”的途径,向每一位家长、每一个家庭传播正确的质量观和质量安全知识,把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全面促进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的普及。

  教育部门安排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会同质监部门让学生“走出去”。让中小学生走进企业、检验检测机构或科研单位等质量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各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示范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以上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质监部门、教育部门在“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专家学者进校园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普及质量知识。

  (三)积极推进省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教育局共同在往年以及本年的市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质量教育示范学校中推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点培养,积极申报省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二、工作要求

  (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教育局共同加强对利用质量教育基地开展中小学生质量教育活动和创建质量教育示范学校的指导、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示范学校的相关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范》(郑质监联发〔2013〕1号),要求,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申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2个候选单位,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表见附件,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二份)。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要做好质量教育示范学校的推荐工作,每县(市)区推荐1所学校,于7月20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市属各学校申报表直接报送市教育局(申报表见附件,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二份)。

  联系人: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苏宁

  电话:67184831,邮箱:zzzhiliang@163.com

  郑州市教育局:史东

  电话:66331053,邮箱:zzxy0371@126.com

  附件:1.郑州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2.郑州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3.郑州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范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郑 州 市 教 育 局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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