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拟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5-11-06 15:29: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
    为打造一批具有郑州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品牌,促进中职学校实施专业结构优化与调整,推动专业课程教学改革,深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职成〔2014〕74号)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将于2015年11-12月开展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拟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条件
    郑州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均可报名参加,参评学校每校申报1个专业。学校所申报评估的专业必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适应本市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是学校的重点专业或骨干专业,充分体现学校发展定位;
    2.连续招生三年以上,专业规模在3个教学班以上;
    3.专任教师100%以上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不低于20%;
    4.就业质量高,在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
    二、评估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学校自评。11月9日-20日,学校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制定专业3-5年发展规划。撰写自评报告,填写《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评估申报表》。2014年郑州市拟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参评学校同时完成评估专业整改报告。
    (二)学校申报。11月23日-24日,学校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报送评估申请。
    (三)初评。11月26日-27日,专家组对申报评估的专业进行初评,确定参加评估的学校及专业。
    (四)组织专业评估。12月中下旬,专家组对申报评估的专业进行实地评估。实地评估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听取校长关于专业建设情况汇报;
    2.考察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情况;
    3.查阅学校专业建设相关档案资料;
    4.随堂听课;
    5.召开教职工座谈会;
    6.召开在校学生和毕业生座谈会;
    7.召开用人单位代表座谈会;
    8.专家组评议,形成专家组评估反馈意见;
    9.专家组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评估意见。
    (五)公布评估结果。根据专业评估情况,发布专业评估结果,公布2015年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名单。
    三、评估组织实施
    (一)为加强专业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2015年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副局长葛飞担任组长,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高苑鑫、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主任徐会铃担任副组长。评估专家组成员由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和用人单位技术人员等组成。
    (二)对列入全市重点建设的专业,市教育局将设立专项经费,在三年建设期内每年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专业群课程建设、校本教材开发、专家授课、指导、教科研何技能学术交流、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及其改革等方面,进而加强重点建设专业的内涵发展与品质提升。
    四、材料上报
    (一)申报材料包括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评估申报表》(见附件)等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A4纸打印,报送郑州市教育局420房间),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zhichengchu@163.com)。各项材料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要求撰写,其中自评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二)参加2014年拟重点建设专业评估的学校于11月20日之前上交参评专业建设整改报告,内容包括一年来专业建设发展成效,存在问题分析,下一步整改措施以及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定位。各学校要把重点建设专业评估作为加强自身专业建设、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的重要途径,对现有专业进行分析、梳理,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发展定位,编制学校专业发展规划。
    (二)严密部署,积极参与。各学校要认真部署专业评估的相关工作,积极广泛参与,严谨细致的做好申报和迎评准备,切实提升专业评估工作质量,提高专业评估工作的效益。
    (三)加大投入,吸纳经验。各学校要不断加强专业建设,进一步在师资配备、经费补助、设备购置、校舍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积极吸纳和借鉴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在招生、教学、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附件: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评估申报表.doc
                                                                   

                                                                       2015年11月2日


        (联系人:钟海云  66965150,王蒙  6631995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