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中小学生“展校训晒家风”演讲和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5-11-10 11:07:00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教体)局、市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市中小学师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培育文明向上的家庭文化和校园文化。按照2015年郑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郑州市文明办、郑州市教育局、郑州电视台、郑州晚报社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展校训晒家风”演讲和征文比赛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展校训、晒家风”这一主题,结合当下传承好校训、建设好家庭、培育好家风等活动,讲述身边的感人校训故事或引述展现优良家风的典型事例,以声情并茂的演讲和行云流水的文笔传递“好校训、好家风”的正能量,给人以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参赛内容及要求
  (一)演讲比赛
  1、参赛者思想端正,参赛演讲普通话标准。
  2、参赛者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感情丰富。
  3、演讲题目自拟,内容要求原创,切合主题,思想积极向上,语言生动有感染力,时间控制在6-8分钟,演讲稿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4、要求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吐字清晰,鼓励运用背景PPT和音乐等辅助手段。
  5、本次演讲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时间拟定于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参赛选手于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及演讲稿的电子版报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处。
  (二)征文比赛
  1、稿件必须紧扣“展校训晒家风”的主题,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内容要求用具体的事例、感人的细节、真实的情感来表达,主题鲜明,感染力强,切忌空洞空泛。
  2、征文字数分别为小学组800字以内,中学组1500字以内。在提交征文的同时,必须填写真实详细的个人信息。
  3、参加征文活动作品严禁虚构和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来稿中择优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和演讲比赛获奖作者演讲稿一同结集出版。
  5、来稿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参赛选手需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报名表及参评作品电子稿报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处。
  三、奖项设置
  演讲比赛和征文比赛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四、活动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精心选派优秀选手和优秀作品参赛。各县(市)区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展校训晒家风主题演讲和征文比赛,并推荐3-4名优胜者参加市级的演讲比赛,推荐不少于10篇优秀作品参加市级的征文比赛。同时,市级有关单位推荐1名代表参加市级的演讲比赛。
  2、好家风、好校训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运用校园网、黑板报、广播站、宣传橱窗、网络媒体等有效方式和载体,通过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多形式、常态化的宣传教育,高密度、多视角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实效。使弘扬优秀家风校训成为广大未成年人的自觉行动,使文明家风、励志校训代代传承。
  联系人:孙梦琳       联系电话:67187533
  邮箱:zzwmbwcrc@163.com。
  地址:伊河大厦1003室郑州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处。
  附件:1、 “展校训晒家风”演讲比赛报名表.doc

        2、 “展校训晒家风”征文比赛报名表.doc  

郑州市文明办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电视台                   郑州晚报社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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