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市属高校:
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除Ⅱ级应急减排措施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383号)通知,我市空气质量25日开始转为良好,解除我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二级响应,即日执行。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