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提高我市职业学校科研管理效率,经研究决定,拟成立郑州市职业学校科研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小组成员要求:
1、成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责任心强,对科研工作有热情;
2、设有教科室的学校,原则上推荐教科室主任参加;
3、没有设置教科室的学校,按照第1条成员要求申报;
4、每个学校限报1人。
二、上报时间:2016年3月24日-3月25日。
三、其他相关事宜:
1、市属学校直接发送电子稿;县(市、区)学校由职教室(科)统一汇总上报。
2、请将电子表格(扫描稿)发至邮箱:17657261@qq.com。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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