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6-03-24 10:43: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永恒主题,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系列讲话精神,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教党〔2016〕4号)精神,决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握当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根本要求,增强对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理论自信和行动自觉,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紧密结合,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中职学生心中牢牢扎根,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二、活动内容及方式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系列重要讲话,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爱国主义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系统整合近代、现代爱国主义精神优秀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教育教学优势、学科特色和史实性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校内、校外、网上网下等育人载体,以形式多样、载体多样、内容多样的活动体现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精神宣传教育。
活动内容要注重把爱国主义精神教育有机地融入教育教学环节,把党的教育方针细化为中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把爱国主义精神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融入到德育课、文化课、专业课等学科课程教学、考试评价之中,全方位、多渠道融入到人才培养体系。
活动内容要注重创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使中职学生受到爱国主义精神的感染。加强国旗、国徽、国歌的教育,庄重升旗仪式,让每个中职学生学会唱国歌,在学校适当场所张贴、悬挂爱国主义精神的图片、人物画像等。积极利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等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意识。运用电影、电视、歌曲、朗读等艺术形式和网络新媒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生动传播爱国主义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时间为2016年4月—12月,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题教育活动实施和成果征集阶段(4月—12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地、本校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结合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文化建设,大力提升教育活动品质,形成教育活动成果。
    第二阶段:集中展示推介阶段(11月—12月)。市教育局将根据教育活动成果报送情况进行遴选后,确定一批效果好、影响好,有特色、可推介的成果,依托郑州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网予以展示推介。在此基础上,将举办主题教育演讲活动,评选结果以市教育局名义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四、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整合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制订本地本校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选择符合本校特点特色的活动方式,依托有效载体,创新活动手段,积极推动活动开展。要注重宣传报道,营造教育活动氛围,调动利用各方力量,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持续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明显实效。
    五、材料报送
   (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制订的活动方案于 2016年 4 月 15 日前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县(市、 区) 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报所在地教育局。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在选送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时,请填写《“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征集表》(见附件),并附2000字左右文字材料和成果相关图片3—5张。
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至zz66968543@163.com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征集表.doc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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