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6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师培训项目预报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6-09-27 10:13: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2016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师资培训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入职教师、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
    主要包括专家专题讲座、专业技能一体化教学研修、教师下企业考察和知名院校考察交流等形式。
   (二)培训内容
    1.现代职业教育专题讲座。了解国家职业教育政策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了解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2.专业技能一体化教学实践研修。树立一体化教育理念,掌握一体化教学方法,自觉推进职业院校教学改革, 及时了解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应用技能,全面提升专业教学能力。
    3.教师下企业考察与院校交流活动。推进校企合作,促进专业教师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熟悉企业关键岗位实践和技能训练,建立并逐步强化职业学校教师对行业发展趋势影响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意识、生产技术更新促进教学方法多样化的意识以及先进企业文化促进职业教育德育教学的意识;赴职业院校参观交流。
    4.分组研讨与教学演练。总结专业培训、企业实践考察以及职业院校参观交流的情况,进行教学方法训练,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培训对象主要为专业课教师和公共课教师。其中骨干教师100人、“双师型”教师50人,共计150人。
  市属各学校和各县(市、区)3-5人,民办学校1-2人。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须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职业学校新任职教师教龄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培训时间
    培训项目拟于10月中旬开班。
  五、培训地点
  江苏常州、广东深圳。
  六、培训费用
  参训教师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支付,其他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七、培训证书
  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均应修满规定的学时,原则上不准请假。对请假超过1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对报名却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在全市通报,取消该教师5年内参加国家级、省级等各类培训的资格。报名学员完成研修任务、经考核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
  八、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请各校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交至郑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发展中心(郑州市管城区新郑路175号郑州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315室),电子表格请发至邮箱:zzszfzzx@163.com。
  电  话:0371-86103209
  于晓龙:13525524946     
    附  件:培训人员汇总表.doc

                                                  
                                                                     2016年9月27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