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6-09-30 15:26:00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行政,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监督管理教育费附加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2015年教育局部门决算单位共72个,含行政机关1个(下设19个处室)、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和70个全供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具体为:小学1所、幼儿园2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初中18所、九年一贯制1所、高中9所、初中高中合设完中17所、中等职业学校9所、局属二级机构11个。局机关财务管理由财务处集中核算,二级机构和直属学校属于独立核算的全供事业单位。
    三、部门决算表格
  见附件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5年决算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收入决算数为23.58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8亿元;支出决算数为23.5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亿元、项目支出11.82亿元。2015年部门收入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7亿元,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52亿元,原因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增加。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3.58亿元,年初预算数26.2亿元,财政拨款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亿元,原因: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包含市本级支出预算和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预算两部分。预算执行过程中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需及时下达各县市区。如:1.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义务教育免杂费、义务教育免教科书、作业本费等政策性资金,根据国家政策需要市级配套,配套资金安排在部门年初预算中,具体执行过程中,要通过指标文形式下拨给各县(市、区)。2.因郑州市教育局统领整个郑州市教育教学,为更好开展活动,推动教育发展,部门预算中项目资金有些需下拨至各县(市、区)及行业办学、民办学校等。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支出决算数为982.41万元,其中,出国(境)费34.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22万元、公务接待费317.28万元。
    1.与上年度支出和当年预算数对比
  2015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77.59万元;与当年预算对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68.06万元。
  2.增减变动及差异原因
  “三公”经费减少原因,坚决落实“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基本总支出11.76亿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支出0.14亿元 ,普通教育7.7亿元,职业教育1.24亿元,特殊教育0.13亿元,其他教育0.1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7亿元,医疗保障0.25亿元,住房保障0.37亿元,其他支出0.18亿元。
    (四)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项目总支出11.82亿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支出0.08亿元,普通教育6.5亿元,职业教育1.98亿元,特殊教育0.07亿元,其他教育支出1.83亿元,其他支出1.36亿元。
  (五)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2.47亿元,比2014年减少0.43亿元,降低14.83%。主要原因:根据财政局要求,坚持运转经费预算“零增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勤俭节约,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控制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4.6亿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亿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63亿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7亿元。授予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亿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4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为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建立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单位整体支出“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实现了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要建立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分析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项目预算的内容、开支范围和标准,依法依规使用资金,自觉接受监督。实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审批立项和安排预算的依据。
  五、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34.91万元,包括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其中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人次13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0.22万元,包括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2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维修保养等,本部门公务用车141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317.28万元,其中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国家、省、市检查、评估、验收工作等,接待批次3340批,共31176人。
    
                                                             2016年9月29日

郑州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