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59号)的要求,2017年2月17日15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