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协助开展兵役登记事(函)》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7-04-24 12:38:00  
 

郑州市教育局

转发《关于协助开展兵役登记事(函)》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相关学校,市属事业及民办各相关学校:

    根据《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所有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履行兵役义务,参加兵役登记。现转发《关于协助开展兵役登记事(函)》,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高中、中专、职业技术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协助,加强指导,按时完成。

附件:关于协助开展兵役登记事(函)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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