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郑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基地园区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5-06-02 11:38:00  

郑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基地新郑园区、郑东园区: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师德建设工作意见,切实加强园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决定开展2015年度郑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基地园区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郑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基地新郑园区、郑东园区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校外教育工作,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为人师表、处处以身作则,无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郑州市教育局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条惩戒》有关规定;模范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 

(三)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论文、课题、心得等成果在校外教育网或市级以上媒体发表。  

(四)建立健康的同事关系,光明磊落,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能做到任劳任怨,服从园区工作安排,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成效突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1)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2)无故旷工、旷课的;

(3)造成教学、管理、工作事故的;

 (4)有抄袭、剽窃科研成果等不端学术行为的;

(5)因思想品德方面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评先名额和评选办法

评选名额,新郑园区2名,郑东园区1名。各申报人填写2015年度园区师德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园区汇总后上报市勤俭办校外教育科;由郑州市勤俭办成立评审小组综合评议,统一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园区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结合师德考核工作制定具体评选程序。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标准严谨认真地做好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把成绩突出、条件过硬、群众公认、能够充分发挥模范作用的人员推荐上来。

(二)推园区对推荐人员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选程序和推荐人员要在园区内公示。

(三)各园区于2015年6月20日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上报校外教育科:上述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请勿另附页,“主要事迹”字号可根据内容调整)。

附件:2015年度园区师德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docx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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