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下学期中小学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5-04-20 17:32: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2014—2015学年下学期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如下:

一、市属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一)局属中学

2014—2015学年下学期,局属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必修内容为:七年级段学生在郑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基地(郑东园区)参加活动,高二年级段学生在郑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基地(新郑园区)参加活动(活动安排见附件1)。同时,各学校积极沟通协调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场所(详细内容可查阅“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网”和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活动指南)或其他社会场所,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全面安排各年级段学生广泛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二)局属职业学校

局属职业学校可结合学校特色和开设专业,充分利用工厂、科研单位、周边社区、大中专院校、实习基地等,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同学生社会服务、技能实践、生产实习等活动结合起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生实习实践活动。

(三)事业及民办学校

市属事业及民办各学校要参考市属学校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安排,主动联系各校外教育场所、其他选修生产实习基地、社区、工厂等单位,积极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有组织、有选择地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二、县(市、区)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社会各种教育资源,为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充分利用已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区内已有校外教育场所,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市内各区要有组织地安排小学四、五年级段学生参加实践,明确时间、地点、形式,有计划开展活动。2014—2015学年下学期,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主动与郑州市校外教育场所(基地)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开展不同类型的实践活动。

三、社会实践活动形式

2014—2015学年下学期,郑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采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和各学校自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统一安排由市教育局对所属学校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统筹安排,指定社会实践活动必修和选修内容,明确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确保我市中小学生能够按照规定课时完成社会实践教育。

自主选择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联系校外教育场所,组织学生参观实践。学校自主选择校外教育场所,可以是市教育局统一公布的校外教育场所,也可以是学校自行联系的校外教育场所。

    四、具体要求

(一)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别注意往返路程的交通安全,应联系营运手续完整、车况良好的车辆接送学生,并安排带队老师组织学生上、下车及负责往返途中的乘车安全工作。要完善相关的安全配套制度,制定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应急预案。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住宿安全和实践活动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事故、防传染病发生,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学校课堂教育、德育工作和校外教育的有效衔接,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组织学生开展集体实践活动。做到活动前有准备、活动中有管理、活动后有总结,使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稳步推进、逐步规范、扎实开展,努力实现我市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全面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社会实践活动经费没有纳入财政拨款的学校要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对确实需要收费的,必须严格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进行,并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不得做强制性规定和要求,且严格按财务制度支出和结算。

(四)局属学校实行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学期上报制度(上报表格见附件2、3,一式一份),请各学校按时上报至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新郑路175号)。各县市区2014—2015学年下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上报至zzxy0371@126.com。

  

  附件:1. 2014—2015学年下学期郑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基地(新郑、郑东园区)局直属学校活动安排表

2. 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新郑、郑东园区用表)

3、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郑州市校外教育场所用表)

                             

         2015年1月6日

(联系人:史东  联系电话:6633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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