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2019学年上学期中小学 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9-03 15:38:57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2018—2019学年上学期中小学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2018—2019学年上学期中小学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如下:
    一、市属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2018—2019学年上学期,中小学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必修内容为:八年级、高一年级在郑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基地和2018年郑州市中学生社会实践购买服务中标单位参加活动 (活动安排见附件1)。同时,各学校积极沟通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命名场所(详细内容可查阅“郑州市教育信息网校外教育栏目”和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活动指南)或其他社会场所,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全面安排各年级学生广泛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局属职业学校可结合学校特色和开设专业,充分利用工厂、科研单位、周边社区、大中专院校、实习基地等,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同学生社会服务、技能实践、生产实习等活动结合起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生实习实践活动。
民办各学校要参考市属学校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安排,主动联系各校外教育场所、其他选修生产实习基地、社区、工厂等单位,积极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有组织、有选择地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二、县(市、区)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意见》(郑政办明电〔2016〕384号)要求,充分利用现有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校外教育场所,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每学年下学期组织六年级(四、五年级由各地自主安排)、七年级和高二年级;每学年上学期组织八年级和高一年级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由财政拨款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需要政府购买服务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统一实施招标,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公开、公平、公正选出符合要求的基地;各县(市、区)切实负起责任,对中标基地的课程设置、教官队伍和安全管理进行考察,常规性督查,确保学生安全和课程质量。
    三、社会实践活动形式
    2018—2019学年上学期,郑州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含各县市区)采取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各民办学校自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局属学校按照附件1安排到指定基地开展活动,要求至少一名校级领导带队,政教主任或德育主任、班主任、校医等全程参与活动。
   (二)自主选择的实践活动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联系校外教育场所,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
    四、具体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特别注意往返路程的交通安全,必须联系营运手续完整、车况良好的车辆接送学生,并安排带队老师组织学生上、下车及负责往返途中的乘车安全工作。要完善相关的安全配套制度,制定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应急预案。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住宿安全和实践活动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事故、防传染病发生,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学校课堂教育、德育工作和校外教育的有效衔接,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组织学生开展集体实践活动。做到活动前有准备、活动中有管理、活动后有总结,使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稳步推进、逐步规范、扎实开展,努力实现我市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全面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由郑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实践活动课程的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辖区)实际,制定2018—2019学年上学期中小学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7月30日前上报至zzxw0371@163.com。
 
  附件:1. 2018—2019学年上学期中小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安排表
        2.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学校用表)
        3. 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基地用表)

        4.郑州市中小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郑州市校外教育场所用表)


              2018年8月10日
(联系人:史东  联系电话:66331053 1359886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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