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7-30 17:03:26  

一、清理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郑州市制定政府规章和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88号)《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网〔2025〕2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2025年4月30日前市教育局制发的6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清理标准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以下标准: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改革精神,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评估可以继续实施的,予以保留。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平等对待企业,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上位法或者上级政策相抵触,制定依据已废止或者宣布失效,调整对象已消失,规定的事项、任务已完成或者超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等原因,予以宣布失效。

三、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宣布失效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教育局

解 读 人:孙怡心

联系方式:0371-6696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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