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简介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2019-06-27 10:32:09  


 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学前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为具有郑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

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二、义教阶段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三、中职资助

(一)国家免学费

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资助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15%确定;

并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含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3档,分别为10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

五、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

(一)免学杂费

市直属学校及区属学校每人200元/学期;县(市)学校每人150元/学期。如实际收费低于免学杂费标准,按实际收费免除。

(二)免住宿费

郑州市所有学校均为每人200元/学期。如实际收费低于免住宿费标准,按实际收费免除。

民办学校免学费免住宿费标准参照同等类别公办学校。

六、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取高校一次性资助

资助对象:

在郑州市各类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应届毕业生,当年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

资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标准:低保家庭人员每生8000元;低收入家庭人员每生4000元。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或在校学生(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

资助标准: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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