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处
职责

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科学教育和劳动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我市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育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西藏班新疆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承办郑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