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本市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协同相关业务处室对民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安全监管、信访处理和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 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