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春季开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  时间:2015-03-12 16:05: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民办学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15〕59号)要求和全年工作安排,把民办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春季开学检查合并开展。现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制度,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自2015年3月13日起至4月底。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高等层次民办学校由高教处另行组织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学校安全档案建立情况(安全档案模板见附件1,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此模板建立安全档案);
  2、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2)
  四、检查方式
  1、市教育局负责市区内市管民办学校的检查。抽调市管民办学校人员组成12个检查组,对各市管民办学校进行交叉检查(分组名单另行发放),各检查组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填写郑州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2)、学校安全档案检查评分表(见附件3)和郑州市民办学校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见附件4),三张打分表一式两份,学校留一份,另一份检查组带回,检查结果汇报会时报至民办处;
  2、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检查辖区内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中等以下(不含中等)层次学校检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检查结果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以文字报告形式上报民办处,并注重整改追踪;中等层次民办学校检查方式参照本通知“检查方式第1条”要求。
  3、检查结束后召开民办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春季开学检查汇报会,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检查组成员参加汇报会,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阶段划分
  (一)自查阶段(3月13日至3月22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并对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关键环节。
  (二)检查阶段(3月23日至3月31日)。依照本通知规定检查方式,对照检查内容,对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学校,帮助其整改。
  (三)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针对自查和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列出情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排,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四)“回头看”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民办处组织人员,针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针对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多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要充分认识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
  (二)制订方案,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单位要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检查责任制。对检查各阶段中出现的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在3月、4月份期间,每月14日及当月最后一天,上报安全工作大检查进展情况。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民办学校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5月7日前,将检查总结以正式报告形式报市教育局民办处。(所有上报材料均以电子稿形式发至邮箱:zzedumbc@126.com)。
  附件:1.学校安全档案模板.doc  
          2.郑州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表.doc  
          3.学校安全档案检查评分表.doc  
          4.郑州市民办学校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doc                                                  

                                                联系人:李强   电话:66958092
                                                    2015年3月12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